砚山江那团街和胜利街交岔处(现在不知道在不在),人们称为“盐碑”—盐课碑。
“盐课碑”,始于清嘉庆年间。开化府所辖的文山县之江那、开化、乐农、安南、王弄五里和安平厅之逢春、东安、永平三里百姓食盐,均由广东、广西运来。
由于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运输困难,为了保证群众食盐,当政已明令盐价。可当地盐商李锡与乡约尚林等人,互相勾结,垄断市场,更改规章,提高盐价。把原规定每百斤盐收银课三两三分,提到三两六钱四分。且又短斤少两和盐内掺拌白沙子,马牙石等物出卖,加重了百姓负担,激起了广大百姓的愤怒和反抗。
嘉庆七年(公元一八零二年)当时生员李占春、张耀(今江那镇城脚村人)等人,不畏权势,自告奋勇,千辛万苦步涉数千里赴京告状未逞,反被治罪。李占春被判充军,张耀被判徒刑。嘉庆八年(公元一八零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张鼎为其母舅李占春和其胞兄张耀申冤。继续上京告状,几经曲折,得到皇上重视,派出钦差兵部侍郎那苛、章熙等人到滇南开化等地亲自审案核实。
审明张鼎的申诉和李占春等人的控告是正确的。且又将此案呈报皇上恩准:下旨追究尚林等人的行为,责令减轻盐税银课,恢复原定每百市斤盐只收银课三两三分的规定。同时颁布告示晓喻百姓,百姓受益得利。
为了感恩皇上仁慈恩典,纪念张鼎等人之绩,于嘉庆十六年(公元一八一一年)九月十六日,对原庄府主所颁布的告示,恐日久风雨吹残,日后变更,难达世代百姓永远纪念和遵守盐课的目的,于嘉庆二十四年(公元一八一九年)十一月二十日,经申报批准按原颁布条文刻石立碑,取名“盐课碑”,发至各里立于繁华要地。先后已有逢春、东安、永平、江那四里树碑。在永平里一块立于马关八寨。现此碑还完善地保存在八寨文化站前院心的墙壁里,在江那里一块,其下落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