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市动态 | 11项傣医医疗服务项目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1月10号,西双版纳州新增11项傣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听证会在景洪举行。


会上,西双版纳州医疗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听证会参加人员陈述了傣医暖雅治疗、烘雅治疗等11项傣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定价方案,介绍了定价成本调查报告,并就听证代表们提出的“傣医医疗服务项目准入程序是否齐全”“傣药价格定价所包含的内容如何测算”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各方听证代表仔细阅读定价方案,并对具体细节提出优化建议,均认为方案中的成本测算科学合理,程序严谨,对定价价格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无异议。


据悉,本次定价是西双版纳州傣医医疗服务项目首次定价,对推进全州傣医药发展具有重要意义,11个项目以本次定价确定的最高限价作为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按照甲类项目支付,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全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这些项目时,实际价格低于最高限价的,按照实际价格支付,实际价格超过部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听证会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傣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障体系,完成定价工作,将打破以往傣医医疗服务项目只能参照中医标准收费的局面,解决傣医医疗服务项目无支付标准、无政策保障的发展难题,让广大参保群众在接受傣医医疗服务的同时切实享受医保的惠民政策,进一步发挥傣医药民族特色,助推西双版纳州傣医药产业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人担任听证人,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与其它利益方、傣医药领域专家学者、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州纪委监委有关同志以及新闻媒体记者参加本次听证会。下一步,西双版纳州将按程序完成定价后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