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发文,加大医保政策向中医药倾斜力度

中医药学是中华民族的伟大创造,也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2020年以来,中医药因发挥重大作用再次回到人们的视野,获得了更多的认可和支持。为充分发挥中医药这一独特资源在医疗保障中的作用,让广大参保人员充分享受中医药政策倾斜和中医药发展带来的实惠,今年以来包括广东、山东、浙江等多省都在加大医保支付政策倾斜力度,切实助推中医药发展。

 

山东

 

  根据《山东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将动态调整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向中医医疗机构适当倾斜,对因重大政策调整、服务量增加等导致的医药费用增长,医保基金给予合理补偿。同时鼓励设立日间诊疗中心,将符合规定的中医诊疗费用参照门诊慢性病或住院政策支付结算。支持保险公司、中医药机构合作开展健康管理服务,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中医治未病等保险产品。

 

浙江

 

  8月25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起草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其中提出:加大对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保准入政策倾斜力度。大力支持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煎药费等自费中医项目纳入个人历年账户支付范围。

 

四川

 

  8月4日,四川省医保局发布《四川省医疗保障支持和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其中提出支持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实行“一个总额预算”管理、“一个总额付费”的统筹区,在总额预算上对中医医共体进行适当倾斜。医共体纳入点数(值)法区域性总控的统筹区,要在调整系数上给予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予以适当倾斜。

 

安徽

 

  8月17日,安徽省医保局等多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就支持促进该省中医药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包括支持中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支持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医保范围、推进中医药服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中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支持中医药参与医疗保障五个方面,其中在支持中医药参与医疗保障方面,提出:邀请中医药主管部门和中医药专家参与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药物政策,发挥其中医药专业优势,落实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

 

广东

 

  《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已于2021年7月30日通过,将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省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建立全省统一的中医治疗病种按病种分值付费库。同时,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制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等医保政策,应当注重发挥中医药优势,落实对中医药的倾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