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动态 |《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新会期确定

7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7月例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原定于2020年10月15日—28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约》秘书处各项准备工作均总体延迟,COP15今年无法如期举行。中方与《公约》秘书处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协商COP15新会期,经国务院批准,定于2021年5月17日—30日在云南昆明举办,同期举行《生物安全议定书》、《遗传资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


刘友宾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COP15筹备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重要国际场合提出要加强双、多边合作,努力将COP15办成一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会。去年2月,韩正副总理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COP15筹备工作方案。


中方将和《公约》秘书处继续保持密切配合,共同致力于高效推进各项筹备工作,及时公布会议议程等资料,确保将COP15办成一届圆满、成功、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缔约方大会。同时,还将持续跟踪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如有变化和调整将及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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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COP15


本次COP15以“生态文明: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为主题,将确定2020年后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制定2021—203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目标,展望2050年全球生物多样性愿景。


COP15包括正式会议、边会和展览三个部分,正式会议又包括高级别会议以及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安全议定书和遗传资源议定书3个缔约方会议。此外还有生态文明论坛、自然与文化多样性峰会、城市峰会等8个平行会议。


届时,将有196个缔约方、联合国有关机构、相关国际组织等官员参会,预计达万人。


此前,为给COP15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云南省发布了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白皮书,介绍了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和保护措施。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方面的白皮书——《云南的生物多样性》,通过前言、保护成效、保护举措、未来行动方向和结束语五个部分,用2万多字全面介绍了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和措施。


目前,云南生物多样性保护

取得了以下显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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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森林覆盖率等指标大幅增长,湿地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不断改善,退化生态系统得到修复,石漠化、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少,全省90%的典型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建立了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166个,初步形成了由植物园、树木园、动物园、动物繁育中心等构成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迁地保护网络;开展了巧家五针松、云南金钱槭、华盖木、亚洲象、羚牛、滇金丝猴、滇池金线鲃、大理弓鱼等珍稀濒危或特有物种的拯救、保护、恢复工作,全省85%的重要物种得以保护。


建立了包括自然保护区、原生境保护小区、保种场、种质资源保护区、种质资源库(圃)、基因库等在内的遗传资源保护体系;成功驯化天麻、灯盏花、铁皮石斛、红豆杉等20余个药用植物品种,引种了以南药为代表的多种药用植物。


取得这些保护成效

来之不易

云南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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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实施了全国第一部生物多样性保护法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九大高原湖泊实现了“一湖一条例”,9个保护区实现了“一区一法”。


建立了遗传资源与进化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林草局亚洲象研究中心、云南滇金丝猴研究中心等一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平台。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开展了生态系统观测及30多个物种的专项监测调查。


构建了以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其他保护地为补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落实国家和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严格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管。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不断加大对生物多样性违法活动的打击力度,对走私、贩运、破坏生物资源等违法活动进行专项整治。加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衔接,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以及“候鸟行动”、“天网行动”、“绿剑行动”等专项行动。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