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卫生计生委,委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卫生计生委

2017年3月9日

 

2017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一、贯彻落实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发展中医药的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着力做好《中医药法》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中医药法》的学习培训。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和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以及我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中医药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执行好省级中医药联席会议制度,推进中医药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三是根据国家《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和我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争取国家和省发改部门支持,积极组织申报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和健康扶贫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对省、州(市)、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逐步完善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二、深入推进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

一是配合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和公立中医医院改革,重点推动落实财政对公立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中药饮片不取消加成政策、中药收入不占药占比政策和中医药服务医保报销倾斜政策。支持州市、县级中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中医集团、协作医院等多形式的医联体,积极参与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二是加强中医药发展政策研究。推动中医、民族医服务价格调整,积极协调省物价局探索省级增设中医、民族医服务项目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中医重点专科建设。组织完成国家级“十二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评审验收,启动“十三五”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启动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标准修订工作,督促指导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开展2015年重点专科评审验收,强化项目跟踪问效。

四是加强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按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组织开展州市级中医医院重症医学科建设和县级中医医院急诊科建设,督促指导2016年32个县级中医医院急诊科项目建设。

五是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质、增效、扩面”并举,全面组织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试点以县为单位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整体提升工程,按照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基本标准要求,加强医院薄弱科室建设,强化区域中医药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功能;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指南要求,强化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动落实好《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中医药工作的通知》,落实乡村医生取得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合格证方能注册执业要求。

六是加快推进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组织开展先进单位的申报和预评审工作,推动完成好全省2016-2018年州市、县级先进单位申报评审工作,配合国家局完成会泽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复审工作。加大基层中医药工作“腾冲经验”和中医药预防保健体系建设“绥江经验”的推广力度,巩固提升基层中医药工作成效。

七是认真组织实施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和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组织做好技术培训和项目绩效考核。

八是加强中西医协同协作。推动落实好《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通知》,落实甲等综合医院申报评审必须建好规范化中医科中药房的要求。组织做好2017年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的申报评审工作。探索开展中西医协同协作试点。以重点、疑难病种入手,组建3-5个中西医协同协作基地,深入开展中西医协同临床实践、科学研究、理论创新工作,提升疑难病种的中西医诊疗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中西医协同协作防治艾滋病试点工作。

九是探索开展中药饮片集中煎煮配送试点工作,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调剂与煎煮质量管理。

三、加强中医药服务管理

一是持续加强中医类医院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要求,强化中医类医疗机构准入管理。推动落实好国家加快社会办中医服务扶持政策,实施中医诊疗备案管理。

二是规范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准入管理。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组织开展好中医医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推进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做好我省傣医、藏医、壮医等民族医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把好中医药民族医药从业人员准入关。推动落实好农村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规范管理工作,支持经考核合格的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举办中医(民族医)医疗服务点,加强执业监管。

三是以等级中医医院评审持续改进和大型中医医院巡查整改工作为抓手,深入推进实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加强和规范中医药服务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中医药项目的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组织各项目单位按时登陆“中医药预算项目执行平台”填报中医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加快预算执行,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

四、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积极争取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建设项目;加强云南省中医中药研究院建设;推进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启动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工作;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增扩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县;做好中药标准化项目实施;继续开展全国及基层名医工作室建设项目,做好名老中医经验传承研究;做好重点研究室阶段评估工作;加强省级中医康复示范中心和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加强传染病和慢性病防控防工作。

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启动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第四批全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继续开展全国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及中医护理骨干人才培训项目;积极推进中医药教育改革工作,推动省部共建中医学院。启动中医药学校中医药学校教学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加强中医药继续医学教育;推动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及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进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好国家《中医药信息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完善云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建设,实现与国家中医药数据中心的对接,并做好全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健康信息云平台的部署实施工作。加强对县级以上中医院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工作,积极推动全省中医系统信息平台标准接口的制定,争取早日实现中医系统互联互通。

五、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

一是认真贯彻《云南省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云南省旅游产业转型升级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会同省旅游委,抓紧制定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规划,合理规划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线路,加快推进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础和项目的建设,同时,积极争取申报成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二是根据《云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助推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意见》,做好助推产业发展的协调服务工作。

六、推进民族医药发展

贯彻落实《民族医药“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加强民族医药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民族医药标准研究工作;加强中药民族药院内制剂及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做好彝医医师资格开考相关工作。

七、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和交流传播

贯彻落实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计划;支持办好“云南中医”微信公众平台;继续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加快推进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继续开展中医药健康素养调查;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成立中国--南亚东南亚传统医药交流合作中心,促进我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和对外交流合作。

八、扎实开展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继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巩固成果。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践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保持良好工作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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